水利部部署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
发表日期:2023-02-14 04:06  点击:
2012年6月,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检查组对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情况是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最近,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向有关地方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为扎实做好水利行业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2〕41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着力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个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标准和期限,确保整改到位。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和重点问题,要采取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蹲点督办等多种方式,确保整改工作成效。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整改单位汇报已整改的问题,逐一进行核实,确保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和隐患。

  《通知》强调,各地要着力做好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执行工作,以本次中央集中检查为契机,针对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做好汇报,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尽快出台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特别要大力推进公共财政投入、土地出让收益统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政策的落实,确保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最大程度落到实处。《通知》要求2012年集中检查中没有涉及的省份,也要对照其他地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认真做好本地区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的自查自纠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把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与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及时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强化治理、堵塞漏洞。在搞好集中检查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强化日常监管,把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察部水利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日常检查和项目稽察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四位一体”的监督检查体系。

  《通知》还对整改信息报送和督促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汇总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集中检查发现的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执行方面和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统计成表,按时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水利部。水利部将定期公布各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促整改进程,并视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改不认真、进度缓慢、弄虚作假或边改边犯的,严格责任追究。

版权所有:华洋网,www.huayangdianqi.com 网站地图